捆绑销售、强制保险、消费欺诈、态度恶劣…这些售前乱象你遇到过吗?我们总说“顾客是上帝”,但有时候消费者才是是弱势方。最近我们就收到一位备受长城4S店欺辱的车主投诉。
来自浙江杭州的梅女士反馈,她在当地一家长城4S店购买了一台哈弗F7,但在购车时却遭遇种种不公的待遇:
销售顾问态度恶劣;
捆绑销售保险、上牌、金融服务费、保养套餐等;
线上支付99元购车卷,抵元现金却拒不承认;
发票低开、存在疑似漏税行为;
推销加装车却未告知消费者。
(点击收听车主投诉音频)
01长城乱象已是“久病”其实长城4S店店大欺客的问题早已是“久病”了,在年年初时,我们曾对当地四家长城4S店的售前服务问题进行过暗访,满分分的考核,四家4S店竟然只拿到66分的平均分。
其中关于捆绑销售、乱收费的现象非常普遍:GPS费、手续费、抵押费、挂牌费、出库费、PDI检测费等等。不同店家乱收费的理由都不同,但收取的费用却都非常高昂。
其次长城4S店还存在销售顾问专业知识匮乏、一问三不知,销售态度恶劣、对顾客爱答不理等情况。希望长城能在售前服务方面加强管理,不要让4S店成为车主的伤心之地。
相关阅读:服务走访再不规范服务体系,长城汽车的百万销量恐只会昙花一现!02受到哪些不公对待?
由于梅女士已经提车,且无法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4S店存在售前违规操作,所以维权几乎已经成为绝路。不过小编还是想通过这篇文章,给大家逐一分析一下梅女士所受到的种种不公,以及大家在购车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1捆绑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所以梅女士在购车中被强制要求支付的保险、上牌、金融服务费、保养套餐等均是不合法的。
02低开发票:低开发票可以让车主在交购置税时少缴一部分钱,看似是件好事,但大家千万不要抱有这种想法。首先要明确的是,低开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低开发票的危害其实非常大:
1.在保险赔付时,是按照发票价格赔付的,发票开的少保险赔的少;
2.二手车出售时是按照发票价进行估价的,发票开的少二手车卖的低;
3.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车时是按照发票价退款的,发票开的少退款退的少。
03销售加装车:4S店为了赚取更大利润,通常会给一辆低配车,自行加装导航、倒车影像、大屏等配置,并给这台车起个新名字。之后会针对这台“特殊配置”的车单独定一个远超原车的定价,再给出一个高额优惠,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捡到大便宜。
4S店自行加装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在销售时应该向消费者解释清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4S店未告知或刻意隐瞒,则属于违规行为。
03如何维护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专门为消费者服务的法律条款,当我们在购车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可以拿起这个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但在购车前,大家一定要做好相关功课,不然有再多的法律也白搭。
可如果真的在购车时,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维权呢?首先小编不建议大家坐引擎盖维权,不是每个维权的人都能像那位奔驰女车主一样,博得全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