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资产管理公司AMC

近年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社会不良资产逐渐增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债券市场违约、城投平台债务问题凸显等信用事件频发,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营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的机构,在监管指导下不断拓宽其不良资产来源,已参与到危机企业救助、违约债券处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等工作中,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行业发行人也明显增加。

那么资产管理公司都分为哪几大类,又是受谁监管,其主要来源又是什么呢?今天用心小站就先带您来了解一下。

资产管理公司的类型

资产管理公司(AssetManagementCompanies,以下简称“AMC”),是指主要从事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我国AMC起步于年设立的四大AMC,即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年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6号文允许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年各省级行政区的地方AMC扩容至2家。非持牌AMC和银行系AMC(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也快速发展。目前,我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已形成“4+2+N+银行系”的多元化格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大AMC)

四大AMC是为国有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而成立,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解决亚洲金融危机后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显著增加的问题,年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公司相继成立,分别对应接收、管理、处置来自国开行和建行、中行、农行、工行的不良资产,金额共计1.4万亿元,收购不良资产的资金来自财政部为四大AMC各提供的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的亿元再贷款和四大AMC向对口商业银行发行的亿元固定利率为2.25%的金融债券。

四大AMC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定义,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初期经营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属性,并不市场化。例如,《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范围和额度由国务院确定;收购价格为不良贷款账面价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由财政部确定处置不良贷款的经营目标并进行考核和监督。

年起开始商业化转型,目前已成为拥有不良资产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年起四大AMC逐步开始商业化业务的探索。-年,为进一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其改制上市奠定基础,政府对交行、中行、建行及工行进行了又一轮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剥离。此轮四大AMC对不良贷款实施商业化收购,而非按照账面价值收购。此后四大AMC逐步将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拓展至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等的不良资产,并涉足证券、期货、信托等领域,目前已成为拥有不良资产经营以及银行、保险、券商、信托、期货、公募基金、金融租赁等多个金融牌照的综合性金融集团。

年3月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银保监会批准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第五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投中信成立于年9月,是为处置华夏证券重组后遗留的应收账款而设立,目前由中央汇金和中信证券分别持股70%和30%。年中央汇金将所持建投中信股权委托给银河金控管理。

地方AMC

年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6号文,首次明确各省级政府可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参与本省(区、市)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为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年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6号),首次明确各省级政府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同时需银监会备案。

经营范围方面,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其中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银监会年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45号),对地方AMC的资质认可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

年银监会通过允许计划单列市各设立一家地方AMC以及允许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AMC,对地方AMC两次扩容。同时银监会还允许地方AMC以对外转让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年2月,经商财政部,银监会允许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五个计划单列市各设立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年10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号),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AMC,同时允许地方AMC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这一限制的放开丰富了地方AMC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利于处置效率的提升,并使得地方AMC可以跨省通过二级市场收购省外不良资产包。年4月,银监会将批量转让重新定义为“金融企业对3户及以上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降低了批量转让的门槛。

地方AMC不属于金融机构,大多成立于年之后,注册资本规模较小。目前各省第一家地方AMC大多由地方政府实际控制,第二家地方AMC的股东背景较为多元化。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并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的地方AMC共57家(详见图表4),其中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判决解散,但尚未完成清算。此外,根据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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