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CDR核心规则制度全面落地:6月6日深夜,证监会连发9文,为创新企业在A股融资铺路,《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配套规则集体亮相。
(1)《管理办法》主要看点:相比于5月4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此次《管理办法》在存托凭证的发行、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章节做了小幅改动,在存托凭证的存托和托管章节中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且删除了之前对于CDR可与基础证券转换的部分表述。
(2)两份《首发办法》主要看点:两份《首发办法》主要对盈利要求进行修改,满足条件的试点创新企业可以不满足净利润要求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3)其他六分配套文件主要看点:在六个配套文件中《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最为重要,对此前市场较为关心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VIE架构、采用融资模式还是非融资模式、能否同基础股票进行转换等问题给出相应的规定。
CDR制度的焦点问题:目前,市场对于CDR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