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分公司重点推介资产湖北大都宜昌大

一、债权基本情况

湖北大都、宜昌大都2户债权资产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简称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湖北大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简称湖北大都债权)及对债务人湖北大都、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大都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简称宜昌大都债权)。

截至年10月31日,湖北大都、宜昌大都2户债权合计,.60万元,其中本金57,万元,利息3,.08万元、利息复息5,.77万元、逾期罚息76,.50万元,财务顾问费1,万元、违约金1,.25万元(以上金额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湖北大都债权合计65,.20万元,其中本金30,万元,欠付利息1,.08万元,利息复息1,.37万元,逾期罚息29,.50万元,另欠付财务顾问费1,万元,财务顾问费的违约金1,.25万元;宜昌大都债权合计79,.4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27,万元,欠付利息1,万元,利息复息3,.40万元,逾期罚息47,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湖北大都债权的债务人是湖北大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大都集团);宜昌大都债权的债务人是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都天惠公司)、湖北大都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都天誉公司)和湖北大都集团。

(一)湖北大都集团

湖北大都集团成立于年2月28日,位于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锦绣北一号,法人代表易浩,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土特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易仁君(持股49%,第一大股东)。

(二)大都天惠公司

大都天惠公司成立于年10月8日,由自然人易浩、宜昌大都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深圳路18-6号,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后变更为人民币34万元。年5月19日,大都天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易仁君变更为李梅。

(三)大都天誉公司

大都天誉公司成立于年4月28日,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万元,后变更为人民币万元,地址洪山区珞狮路西侧南湖公园世家3-9幢1单元6层02号房,法人代表张友英。

湖北大都、宜昌大都2户债权的债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债权担保情况

(一)湖北大都债权担保情况

1、资产抵押:抵押资产分两部分,分布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及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抵押资产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①五里锦绣项目一期1-4号楼套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42,.1平方米;②五里锦绣项目二、三期7-12号楼在建工程合计套房产(其中住宅套、商业35套),建筑面积99,.62平方米(其中住宅91,.5平方米、商业用房8,.12平方米)。以上抵押房产总计套,建筑面积,.72平方米。

抵押资产二: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宝丽路旁,为四幅工业用地及其地上9个工业厂房或工业配套宿舍。其中:6个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4,.04平方米,3栋工业配套宿舍建筑面积10,.13平方米,以上抵押建筑面积总计45,.17平方米,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30,.90平方米。

2、股权质押:湖北大都集团%股权质押,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3、保证担保:湖北大都集团实际控制人易仁君及其配偶李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湖北大都集团法定代表人易浩及其配偶金琪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宜昌大都债权担保情况

1、资产抵押:抵押资产分布在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及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资产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为建筑面积17,.02平方米商业用房,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6平方米。

其中:①位于宜昌市深圳路商业现房建筑面积7,.56平方米;②位于宜昌市城东大道商业现房建筑面积9,.46平方米。

抵押资产二: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毛家畈村、锦绣村的五里锦绣项目一期5、6号楼在建工程合计套房产(其中住宅套、商业45套),建筑面积49,.49平方米(其中住宅38,.62平方米、商业用房10,.87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平方米。

2、股权质押: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湖北大都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3、保证担保:湖北大都集团实际控制人易仁君及其配偶李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湖北大都、宜昌大都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其中湖北大都债权抵押人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鑫德莱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五、大都2户债权清收亮点

亮点1:位于武汉江夏区五里界抵押房产总面积,.21平方米,套数套(其中:住宅面积,.22平方米,套数套;商业面积18,.99平方米,套数80套)的抵押房产。江夏区位于武汉洪山区光谷以南,是承接光谷高新技术产业、大学园建设、旅游度假等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且抵押资产目前不受武汉市限购政策影响,兼具投资和居住价值。目前该资产在武汉中院执行中,其中一部分资产有望很快进入拍卖处置程序。

亮点2:深圳鑫德莱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抵押资产,系30,.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上45,.17平方米建筑。该处资产靠近深圳东站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未来深圳城市发展进一步开发的区域,具备较高的市场投资价值。破产管理人已确认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债权性质为有财产担保债权,可受偿金额30,.12万元,资产可回收价值较高。

亮点3:位于宜昌的抵押资产为经营性商铺,位于宜昌市城市核心夷陵广场附近(云集隧道出口)、靠近居民区,具备投资和使用价值,法院已启动该处资产的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亮点4:法院已裁定冻结了武汉市江夏区政府与湖北大都集团签订的《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旧城改造项目战略框架合作协议》中,江夏区政府应支付给湖北大都集团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溢价收益的70%。

亮点5:法院已判定湖北大都集团系武汉金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田公司)转让85%股权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实际股东,该股权转让价款应支付给实际股东湖北大都集团,并据此裁定冻结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收购金田公司85%股权转让价款93,.3万元。

六、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洗钱等行为。

七、处置方式及交易条件:湖北大都、宜昌大都2户组包处置方式下,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湖北大都、宜昌大都单户处置方式下,均为一次性付款。

八、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市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有购买意向者,请来电来函或来人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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