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粉丝毛辣子投诉:
本人于年2月1号在宿迁长城哈弗4S店提了一辆蓝标哈弗H2车,当时销售人员告知我这个车是年下半年到店的,我想,过年提现车过节,就答应用10万这个价格提车的,因为过节提车,所有的手续,包括保险,上牌都交由4S店代办,购车大致就是这个情况。
车子刚买来没几天的时候打火就遇到问题,打不着火,然后我们这边和销售人员联系,他说冬天车子打火可能会遇到不好打火的情况,我们多按几次启动键,打着火了,也就没有再多追究,心想,新车么,能有多大的问题呢?事实证明,我们错了。
在年5月21日,我们开车回家,然后准备回县城的时候,车子直接打不着火了,后来我们去4S店去修车,那面人说这个是年1月的车,已经出厂2年多了,我们才知道我们用了新车价提了库存2年多的车。
我知道,事已至此,所有的证据他们会留存,我也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和他们纠缠,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有打电话给长城厂家去投诉,还有去投诉,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我知情,我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他们库存两年零一个月的车。
我们是当天下午2点多到店的,然后看好了之后当天下午六点多就提走的车,现在车子还没有首保就出现那么多的问题,我们投诉无门,没人解决,是的,有合同,但是我们提车的时候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这是库存两年多的车,这是事实,销售人员一直在敷衍,在隐瞒他们没告诉我库存两年多的车这个事实,因为,我相信,没有人愿意新车价去提一辆库存两年多的车,库存车,你可以搞活动处理,但是,在过年的时候,购车高峰期的时候,以次充好,卖给车主,我想问,你们良心真的不会痛吗?对了,我都快忘了,很多人和XX一样,是没有良心的,对于他们来说,利益至上。
买车,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遇见这样的经销商,我们实在是高兴不起来了,每天都要去投诉,打电话,希望相关部门帮我们处理这件事情,尽早结束。我也想提醒那些买车的小朋友们,买车还是要多做准备工作,不要给一些不坏好意的人可乘之机。我也希望这些没有良心的经销商4S店能够滚出宿迁,还我们一片净土。
看看律师怎么说!
向天律所杨律师:
首先,所谓“库存车”并无法律定义,只是在汽车销售行业内的说法,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半年以上未销售的汽车。
在全国各地有关“库存车”的判例中,法院对商家销售库存车的行为均不认定为欺诈,判决理由也几乎一致,即汽车副驾驶门上的铭牌及合格证上均有明确的出厂日期且无任何涂改,据此认定车商在交付车辆时并未故意隐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认识的故意,亦不存在《消法》中的欺诈。
本案中消费者已经提车上牌,如果想要退车应满足“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的退车条件,即车辆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才可以要求退换整车。而车辆易损件(包括橡胶件和电瓶等)在“三包期”期內出现质量问题的,则可以要求车商进行免费的更换。同时,消费者为此支出的合理必要的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但在车辆除为“库存车”之外并无其他问题(如交车前曾进行过维修)的情况下,消费者提出的退赔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看到没有
4S店对法律条文吃的透透的
知道你对他没有办法
就攥你不懂
以后买车一定要留个心眼
来源丨编辑
六哥审核
编辑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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