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驾驶人不仅要遵守法规、安全驾驶,还应了解和掌握一些驾驶证的使用规定。其中对驾驶证记满12分有何规定,您知道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1、记满12分驾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大队或车辆管理所东大厅二楼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到车辆管理所五楼服务大厅报名,填写《满分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登记表》。
3、到教室进行为期三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学习培训。由宣传民警重点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及本地交通违法特点、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原因和教训。
4、持《满分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登记表》到辖区大队参加为期四天的交通安全实践体验,主要是大队组织驾驶人体验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参与交通,由大队对其进行考勤并作出工作评语,加盖大队公章。
5、到车辆管理所五楼教室参加文明安全驾驶知识测试,(测试目前以纸质试卷为主,在条件具备后,可以接入公安网进行网上测试、存档),然后到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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