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长城带在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下

作者:李凤山

长城带是古代中国稳定和统一势力的中心。

历史过程中,长城带稳定和统一与否,在古代中国稳定与统一的历史上具有支配性的地位,成为中国稳定与统一的中心。

长城带古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民族构成格局,决定了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差异性较大,自始发展极不平衡,矛盾对立自始存在,当矛盾发展到超过利益集团所能承受的限度时,就会出现对抗与冲突,甚至发生民族战争,因而,在历史过程中,长城带充满了民族战争的记录,自秦汉至明清,诸如汉与匈奴的战争、北魏与柔然的战争、隋唐两代对突厥的战争、宋辽金夏之间的对抗与战争、明与蒙古和清的战争等大大小小的战争便是矛盾冲突的产物。长城带各民族之间的战争构成中国古代历史上民族之间战争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些矛盾和战争,才造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曾数度出现的统一与分裂的反复,诸如南北朝;五代十国;西夏、辽、金、宋鼎立等,都据地建国,各霸一方。地处长城带的北朝,先后由匈奴族后裔建立前赵、夏政治;羯人后裔又建后赵;前燕、后燕、西秦、南凉、南燕、代、西燕则是鲜卑族子孙建立的政权;后秦政权属于羌族控制;北凉政权族属是卢水胡;翟魏又是由丁零人控制。这些不同族属的民族政权走马更迭,呈现着纷繁复杂的关系,后由鲜卑人统一,建立北魏,控制了整个长城带地区。其后又有北齐、北周相继建立。很明显,北朝政权绝大多数是由古代少数民族所建或少数民族占有相当成分。隋唐两朝虽号称汉族政权,但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吏却是少数民族成分。经隋唐余年统一后出现的五代十国时期,长城带又出现由沙陀人建立的后唐、后汉和后晋以及粟末靺鞨人为主体,既是唐朝地方政权,又为唐朝藩属的半独立的渤海国;由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建立的辽、西夏、金政权占据长城带并与宋朝鼎立;蒙古族在长城带形成、起家,建立蒙古国,稳固占据长城带后统一全国,建立统一的元朝大帝国;由满族建立的清王朝,由长城带的东北部起家,乘明末混乱之机占领北京,统一全国。这些民族和他们控制的政权,在历史上都进行过或长或短、规模或大或小的战争,都对古代中国的统一与分裂、国家政权统治的稳定与动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民族的活动和战争直接牵动着全国的政局,牵动着整个中国的稳定、统一与分裂,而这些分裂与统一势力的活动,大都萌动、发端于长城带。如此看来,长城带是古代中国稳定和统一势力的中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古代中国能否统一与稳定的政治格局中,长城带各民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的政治动向如何,则成为观察全国形势发展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同样,历史上各民族统治阶级之间解决和协调各民族冲突的努力也体现着长城带在古代中国稳定和统一势力的中心地位。由于长城带古代的经济结构和民族构成格局决定了两种经济相互矛盾又相互依赖的共存关系,尤其是畜牧业经济的脆弱性,使它对农业经济和农业区的依赖性更大,从而农、牧两区自然结成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我们又必须看到,在统一体内,各民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又保持着各自区域在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甚至各区域内部又分成多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单元。这种独立性和这类地区便是矛盾冲突的温床和发源地,存在着矛盾冲突以致分裂的潜能。但是,长城带各民族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强大的联合力量,它是使统一多次反复出现并且能够维护较长时间的根本因素,如此看来,民族关系错综复杂。因此,历史过程中,不论是占据全国还是占据长城带的历代各民族统治人物或统治势力,为维持其统治,都不得不经常反复考虑如何协调各种力量,从而使历代王朝或占据长城带的各民族政权,都有一套对付民族关系的观念和政策,用以协调民族关系,于是出现了自秦汉至明清,历代各民族上层之间为此而采取的使人眼花缭乱的协调措施(政策、策略)。前述大大小小的战争的战与和,在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就占有较多的协调关系的成分。而人们所熟知的、讨论较多的问题——和亲,无论以昭君出塞为代表的汉匈和亲还是唐与吐蕃、回鹘、奚、契丹等民族的和亲;或是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和亲,诸如满蒙联姻等中国历史上的和亲,基本上都发生在长城带。这决不是偶然现象,而是长城带的经济结构和民族构成格局,以及为它们之间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所驱使,是长城带各民族上层协调矛盾冲突的体现,是一种重要手段和调解剂。同样,贯穿于自秦汉至明清的长城带上的关市、榷场、绢马贸易、茶马互市贸易的开启与关闭;历代各民族的朝贡与馈遗、封赏的行与断,都是历代各民族上层协调矛盾冲突,协调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和文化生活的一定的选择。就是历史过程中的所谓渭桥之盟、澶渊之盟、隆庆议和和承德燕宴,也都是长城带历代各民族统治阶级上层为协调民族之间矛盾冲突迫不得已而行之或精心策划的杰作。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上述举措,同样是绝大多数都发生在长城带,这再次展示着长城带为古代中国稳定势力的中心地位。

另一项显示长城带在古代中国稳定和统一中占据中心地位的是长城带的民族融合。我们这里所说的民族融合并不是民族学学科严格意义上的民族融合,而是广义的民族融合,主要指在统一局面下,两个以上的民族在社会、经济、文化、艺术或宗教信仰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性逐步缩小乃至消失,共同性逐渐增加并趋于一致,从而演变成一个新的民族实体。长城带的民族融合,首先是反复造就民族大杂居的形势。自秦汉起,匈奴、氐、羌、东胡、乌桓、鲜卑等各民族不断来到长城内外,同这里的汉族交侵错居,相互交往。汉末魏晋更形成大规模少数民族内迁,杂处汉族之中,形成“关中之人百余万口……戎狄居半”36的形势;南北朝和所谓“十六国”纷更局面的出现和形成,与此不无关系。与此同时,大量汉族也被迫或自愿进入大漠南北、河西走廊、西域等地,直接变成那里的匈奴、氐、羌、月氏等民族的成员或与之杂居。长城带各少数民族之间,诸如鲜卑与匈奴、月氏与匈奴、乌孙与匈奴、楼烦与匈奴、乌桓与鲜卑等民族也由杂居到相互吸收,后经隋唐长期交流、通婚等民族融合的积淀,使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姓氏、语言、服饰、生活习俗等都同当地民族融合为一体,匈奴、东胡、羌、羯、氐、乌桓、鲜卑等许多民族不见于史乘,他们的绝大多数融合于汉族或同其他民族一起演化成全新的民族实体。两宋时期长城带又一次民族大迁徙,突厥、铁勒、沙陀、契丹、女真等民族,动辄以数十万、数百万之规模在长城带各地流动迁徙;同时强迫汉族或其他民族迁往他们的原居地,造就各民族大混杂的形势,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相互杂处的环境中共同劳动、相互学习、相忘相化。元、明及清初,蒙古、回回、色目、满等民族再次大迁徙,造成新的民族大杂居,进行民族融合。这样,自唐末至明末,突厥、铁勒、沙陀、党项、回纥(鹘)、室韦、渤海、奚、契丹、女真等民族实体消失,更大的民族实体即长城带二十余个当代民族全部诞生,成为中华民族实体的重要成员。生活在大杂居小聚居的长城带各民族,在新的形势下进行着新的民族融合的跋涉。长城带数千年民族融合的特点是:以农、牧两大经济、文化类型民族之间的民族融合为基础,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之间多元的交流与融合;长城带民族融合的范围极广、规模极大;历代各民族从杂居错处到融合反复不息、数千年经久不衰。历史进程中,无数民族的名字在这里被淹没,而许多新的民族实体在这里诞生,从而形成“你变成了我,我变成了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37的中华民族相互交融的亲缘关系。长城带的民族融合规模之大、历史之长久世界仅见。它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过程和具体体现,突出体现了长城带在古代中国稳定和统一中的地位的基础。

长城带是中华民族实体形成的中心。

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民族学家一般的共识是:中华民族,是对居住在中国版图内的古今各民族的总称,是由众多民族在形成为统一国家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具有民族认同意识的古今各民族单位构成多元,中华民族则是其统一体,现今有56个民族单位,人口计有11亿多38。历史过程中,长城带一直是它的重要的地区性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实体形成的中心。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摇篮,是最早的地区性统一中心。且不说考古发掘和文物出土早已证明自新石器时代起长城带文化的一致性;单就万里长城自秦汉矗立在中国北方大地以后,这里便已成为中华民族的统一中心,如陈连开教授等认为,自公元前51年南匈奴归汉后,中原农业地区的华夏汉族与北方畜牧业地区的匈奴族的汇合,便是中华民族形成之始39。中华民族实体源于长城带,这已是历史的定论。并且,长城带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处于中心地位。它始终是中华民族统一与分裂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由于长城带早已形成为相互依赖的经济整体;长城带各民族也早已是中华民族统一整体的成员,又是中华民族统一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的每一步发展,对自觉的中华民族实体的形成、稳定,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完善与升华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中华民族实体在长城带初步形成以后,无论分裂或统一时期,无论汉族或少数民族控制中央或地方政权时期,各少数民族既保持着巨大的独立性,又都极其重视长城带腹部和中原地区,各民族都心向中原,追溯民族起源时都号称炎黄子孙、华夏之后。比如,不仅司马迁在《史记·匈奴传》中说匈奴是“夏后氏之苗裔”,就是匈奴人自己,诸如曾建立夏政权的赫连勃勃也是“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40自居;而且,各民族都视控制长城带腹地和中原地区为“正朔”,比如,曾占据整个长城带的北魏之重臣韩显宗,在魏孝文帝迁都之前的上书中称南朝为“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41,反映了他及当时北朝人自视正统而称南朝为“伪”的普遍思想。中国古代史上建号自尊的民族政权也都“不自外于中国,互斥对方`僭伪’,并往往把统一中国为己任。……而当中原地区出现强大的王朝时,它们又逐渐消失或统一,从属于中原王朝”42。可见,即使分裂时他们仍视自己控制的地方政权为中国的一部分,它体现了日益增强的各民族共同的祖国观念,体现了强烈的中华民族大一统思想在长城带形成并深入各民族心目之中。清代蒙古土尔扈特部从伏尔加河万里回归祖国之壮举,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一体性的内涵与牢固性。

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日益不可分割,中华民族一体性不断加强,只是由于古时不曾有过一个真正足以威胁中华各民族共同利益的外部的世界力量,加之古代社会被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所造成的民族隔阂所掩盖,中华各民族自在的民族实体虽然早已形成,但尚不能自觉地认识这种内在联系与一体性。直到清末以后,尤其是近百年来,由于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一步步加强,形成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各民族共同认识到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敌人,各民族在共同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维护祖国领土完整与独立的斗争中,才逐步认识了这种极深刻的内在联系,并且迅速上升为中华民族的自觉意识和民族觉悟43。而对这种自觉的民族意识的公开认识,首先于长城带公诸于世,即年在内蒙古22部34旗王公发表的通电中向世界宣告:“我蒙同系中华民族”44;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精神又首先在长城带升华,“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最强音。

注释:

1 参见陈连开《中华民族的自在发展》,《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年第4期。

2 王国良:《中国长城沿革考·自序》。

3 《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4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5 参见《汉书》卷六《武帝纪》、卷二四下《食货志》。

6 《明史》卷九一《兵志三·边防》。

7 《史记》卷八八《蒙恬传》。

8 见《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参见《史记》卷一一一《卫将军传》。

9 参见《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汉书》卷六一《李广利传》。

10 《汉书》卷九六上《大宛国传》。

11 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文物》年第8—9期。

12 参见《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13 参见《元史·世祖本纪》、《元史·英宗本纪》等。

14 参见《清圣祖实录》卷二四○。

15 《盐铁论·力耕》,《诸子集成》第七册。

16 《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

17 《汉书》卷九六《西域传》。

18 参见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2月版,第页。

19 《魏书》卷六五《邢峦传》。

20 《新唐书》卷二二一上《西域传》。

21 《唐会要》卷九四;参见《旧唐书》卷五七《李安远传》。

22 参见两《唐书》《回纥传》。

23 参见两《唐书》《回纥传》;《资治通鉴》卷二二五。

24 参见《契丹国志》卷二一、二六;《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

 参见费孝通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年7月版。

 均见《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年6月版。

27 《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一二》。

 均见《中国古代文化史》一、二,北京大学出版社年11月版。

30 陈兆复:《契丹画家胡瑰和他的〈卓歇图〉》,《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年第4期。

32 参见《清史稿》卷五○六《明安图传》;李迪:《蒙古族科学家明安图》,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年版。

34 《清圣祖实录》卷一八○。

35 《承德府志》卷首一《上谕》。

36 《晋书》卷五六《江统传》。

37 费孝通:《在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族研究动态》年第2期。

40 《晋书》卷一三○《赫连勃勃载记》。

41 《魏书》卷六○《韩麒麟附韩显宗传》。

42 杜荣坤、白翠琴:《试论古代少数民族政权与祖国的关系》,《中国民族关系史论文集》(上),民族出版社年版,第页。

44 西盟王公会议招待所编《西盟会议始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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